其實
只要是探討到單親爸爸
還是會回歸到單親父母的辛酸與教養問題
單親家庭現況及困境
文/王明勳(嘉南藥理科技大學社工系兼任講師)
一、單親家庭的定義
指因離婚、喪偶、分居或一方在外地工作、服役、服刑、被遺棄等情況之父或母和依賴子女(通常為18歲以下未婚子女)所構成的生活組合方式。
二、單親家庭形成的原因
我國單親家庭形成以離婚為最多,其次為喪偶、分居,未婚最少。有研究(李淑容)指出:女性單親家庭約有一半源自喪偶,而男性單親家庭則近六成來自離婚。
三、單親家庭知多少?
隨著社會形態的改變,在台灣每4對新人結婚,10年內就有1對以離婚收場。根據統計資料:台灣的單親家庭在去年(96年)首次突破65萬戶,其中,女性單親佔57%,男性單親佔43%。以全台灣擁有孩子的家庭來說,幾乎是每10戶就有1戶的小孩,由單親爸爸或媽媽所撫養。隨著台灣離婚率居高不下,單親家庭的問題愈來愈值得社會重視。
四、特殊境遇男性?
提到單親家庭,多數的人常只想到貧困的單親媽媽,事實上有許多單親爸爸都被遺忘了。媒體曾報導:
一位擔任貨車司機的單親爸爸,因為工作忙碌,只能在中午和傍晚經過家門時,把食物從樓下以吊繩和滑輪送進屋內,給兩歲的女兒吃。他自己發明的吊繩,一端栓著玩具熊和鈴鐺,只要牽動就會發出聲音,告訴樓上的女兒「飯來了!」
大甲高中三年級學生小慈,一出生母親就難產亡故,十八年來父女倆相依為命,住在三、四坪的小房間,沒有多餘的空間擺床鋪,父親就一直睡在躺椅上。有天清晨父親突然猝死,留下孤零零的女兒,而且帳戶存摺內只剩下一元。
雲林一位年輕的單親奶爸即將入伍,嗷嗷待哺的兩歲女娃卻沒有親友可以托附,為兼顧「國」與「家」,廖姓役男準備帶著幼女「隨父從軍」。
從上述的報導可以發現,男性單親也如女性單親一樣有其特殊境遇,然檢視目前社會福利法令,與單親家庭相關的福利救助或家庭支持政策零散分佈於「社會救助法」、「特殊境遇婦女家庭扶助條例」及因應九二一震災擬訂之「災後重建計畫工作綱領」等,對一般的單親家庭皆有法令對象適用的障礙,例如「社會救助法」,單親家庭首先必須符合低收入戶門檻方能得到經濟扶助,同時對於十八歲以下之依賴人口,也僅六歲以下兒童得申請中低收入育兒補助。「特殊境遇婦女家庭扶助條例」中,也僅部分條文關注到女性單親扶助措施內容,但規範中低收入戶方能請領,且適用對象規定「單親要件」適用於婦女,男性單親戶長是被忽略的。
五、男性單親家庭與女性單親家庭的差異經驗
(一)男性單親家庭在照顧子女及家務處理上,較易獲得親朋好友的幫助,同時擁有較多的外界資源。
(二)社會大眾對男性再婚較不會持有異議,因為男性工具性的角色裡,原本就比較欠缺自我照顧的能力,所以須有人照顧,因此男性單親家庭,父親再婚機率就比較大。女人的命運則大不同,一旦喪偶,則須自立自強,甚至在傳統觀念的影響下,為丈夫、兒女、及其家族守寡一輩子,才是貞節的表現。
(三)和前配偶的關係是男性單親家庭的難題之一。當母親沒有得到子女的監護權而與子女有較多的連繫與互動,父親會和前配偶有不斷的衝突發生。
(四)財務及工作上:男性單親家庭的財務穩定往往高於女性單親家庭,男性的收入較高且工作的彈性較大,因此,男性單親家庭較容易在工作和家庭之間獲得協調,同時較能在工作中得到滿足與安全感。女性單親家庭除了財務上的困難外,較沒有外界資源及事業強力支持,對女性單親家庭而言,金錢是一很嚴重的問題。行政院主計處(2003)調查:女性薪資大約只為男性85%。
(五)社會的眼光:
傳統「男主外,女主內」的角色劃分,父親被賦予較堅強的角色,是家庭經濟的賺取者;母親則為溫柔,充滿母愛的照養者。
六、單親家庭的困境
(一)子女教養
許多單親家長為了家庭生計的問題,常超時工作或多兼工作,以致體力負荷過重,與子女相處時間不足,加上工作、家庭兩頭奔波的結果,導致情緒緊張和壓力太大,對於子女的教養有心無力,也因與子女相處時間不足,對子女成長發展的問題缺乏了解和溝通的機會,以致疏於對子女照顧,或者對子女有過高的不合理期待,如過度的要求子女自我照顧、兼代親職或分擔家庭經濟壓力等。
此外,在單親家庭中,子女的性別角色學習及社會化過程,比起雙親家庭而言,在性別角色的學習對象、示範作用以及互動上處於相對不利的地位,尤其是對年幼的子女影響更大。單親家庭因父母角色缺位的影響,單親子女如果長期缺乏兩性性別角色的學習或父母、師長疏於輔導,常會出現一些性別角色認知或行為上的問題,如兩極化的性別角色期待(對異性的過度仇視或渴望)、兩極化的婚姻評價(過度恐懼婚姻而不婚或欲及早脫離家庭而早婚)等。
(二)經濟問題
對於剛成為單親父母親者,最現實的就是收入的減少或失去了唯一的收入。單親家庭的經濟困難,一旦情況惡化很容易變成一貧如洗。為了要支持家庭基本開銷,單親家長必須要超時工作,不但無法有足夠時間來照顧子女,而且也沒有額外的金錢花在子女的教育上。單親家庭青少年若中輟去找工作而無法完成學業,不但當時無法找到高所得的工作,未來也不可能找到高所得的工作,這種貧窮現象也將一代傳一代,衍生出更複雜的問題。
(三)親子間的心理及情緒困擾
從雙親家庭轉變為單親家庭之後的數年內,單親家長與子女都被迫必須重新適應家庭結構與生活模式的變化,親子間的相處及溝通方式也必須重新摸索,一直到新的互動型態被建立起及彼此接受。
(四)面對社會偏差負面刻板印象
比起雙親家庭而言,單親家長與子女除了前述的個人心理及情緒困擾需要面對之外,尚須面對許多社會偏差負面刻板印象。根據研究,單親家長經常或偶而的面對親戚的閒言閒語(11.1%)、鄰居經常或偶而的以異樣眼光看待(10.7%)。其他常見的社會偏差負面刻板印象包括:他(她)一定有問題才會離婚、他(她)一個人和孩子好可憐、他(她)是婚姻失敗者、他(她)一定無法給孩子好的生活照顧、單親家長的孩子容易變壞等等。由於偏差負面刻板印象的影響,單親家長承受社會許多的誤解、壓力以及不必要的同情悲憫。單親家庭子女,也常因而直接或間接的受到傷害,導致心理及人格發展過於早熟世故或憤世嫉俗,致令單親家長產生子女教養上的困擾。
七、單親父母教養子女的迷思
(一)受害者文化迷思
離婚的單親家長自覺受害於配偶,以致婚姻破裂,而淪為單親家庭,常感自陷孤苦,自怨自艾,對於過去種種的遺憾及痛苦難以忘懷,一旦有人提起或勾起不愉快的回憶,則滿腔怨恨與哀怨,過去單親事件的陰霾始終揮之不去,常自覺是一位「失敗」、「被遺棄」、「被犧牲」或「無用」的不幸之人。
(二)敵意的生活劇本
如果說單親家長的「受害者文化」是自我攻擊的迷思,那麼「敵意的生活劇本」就是對他人攻擊的迷思,尤其是單親事件中的配偶。最常見的交鋒戰場是子女的監護或探視權之爭。另一常見的敵意生活劇本是:單親家長將子女某些的行為特質或所犯的錯,任意的歸咎於前夫(妻),對於親子關係的發展而言,單親家長敵意的生活劇本是一種不智的作為。
(三)羞怯於請求協助
單親家長尋求社會福利協助的比例不高,其可能的原因除了不知道政府所提供的社會福利訊息、自覺不需要協助、覺得政府所提供之協助緩不濟急,以及不滿意政府所提供的福利協助之外,部分單親家長在尋求社會福利的協助時,羞怯於請求協助的心理障礙也是一大問題。
(四)害怕感情生活再度使自己受傷
由於多數的單親事件對於單親父母所帶來的經驗是不愉快的,因此,不少單親父母在感情生活上會採取比較謹慎保守的態度,甚至退縮、拒絕,以免再度受到傷害。
八、單親家庭的優勢條件
(一)管教單一化:家庭內只有一親,所以不會有父母管教方式及觀念不同而造成子女無所適從的困擾。
(二)親職技巧提升:單親的親職工作會遇到較多的挑戰,而這挑戰也將提供單親家庭成長與分享的機會,會變得較為堅強。
(三)便於家庭管理:在親子時間的規劃上有較多的彈性,和孩子相處的時間比較好安排。
(四)可以自我成長:儘管一開始單親父母仍有許多自我懷疑,懷疑自己是否有能力維持家庭,但多數的父母最後都能因潛能激發而渡過生活的難關,並體驗成功的感覺。
(五)增進親子關係與家庭凝聚力:當兩人感情不睦,經常有高度衝突;成為單親之後,可消除家庭的敵意、緊張,增進家庭的團結與一致性。尤其在高度衝突情況下,孩子的情緒常被忽略,孩子缺乏安全感,離婚後這些情況可以改善。
(六)增加生活經驗:單親父母如果不把自己隔離起來而願意參與同質性的社區成長團體,則可以獲得支持、活動、分享、個人成長與新的友誼關係。
九、結語
單親家庭有其必須克服的難題,從事單親家庭服務的工作者藉由了解單親家庭需求的多元性,包括親職能力的提升、子女托育與照顧、情感支持與壓力紓解、經濟與就業等,進而能適切地提供其所需要的服務,並引導運用單親的優勢力量,使單親家庭中的成員「增能」,而能走出失婚或失親的陰影,迎向美麗人生。
分享自台南市女性權益促進會
只要是探討到單親爸爸
還是會回歸到單親父母的辛酸與教養問題
單親家庭現況及困境
文/王明勳(嘉南藥理科技大學社工系兼任講師)
一、單親家庭的定義
指因離婚、喪偶、分居或一方在外地工作、服役、服刑、被遺棄等情況之父或母和依賴子女(通常為18歲以下未婚子女)所構成的生活組合方式。
二、單親家庭形成的原因
我國單親家庭形成以離婚為最多,其次為喪偶、分居,未婚最少。有研究(李淑容)指出:女性單親家庭約有一半源自喪偶,而男性單親家庭則近六成來自離婚。
三、單親家庭知多少?
隨著社會形態的改變,在台灣每4對新人結婚,10年內就有1對以離婚收場。根據統計資料:台灣的單親家庭在去年(96年)首次突破65萬戶,其中,女性單親佔57%,男性單親佔43%。以全台灣擁有孩子的家庭來說,幾乎是每10戶就有1戶的小孩,由單親爸爸或媽媽所撫養。隨著台灣離婚率居高不下,單親家庭的問題愈來愈值得社會重視。
四、特殊境遇男性?
提到單親家庭,多數的人常只想到貧困的單親媽媽,事實上有許多單親爸爸都被遺忘了。媒體曾報導:
一位擔任貨車司機的單親爸爸,因為工作忙碌,只能在中午和傍晚經過家門時,把食物從樓下以吊繩和滑輪送進屋內,給兩歲的女兒吃。他自己發明的吊繩,一端栓著玩具熊和鈴鐺,只要牽動就會發出聲音,告訴樓上的女兒「飯來了!」
大甲高中三年級學生小慈,一出生母親就難產亡故,十八年來父女倆相依為命,住在三、四坪的小房間,沒有多餘的空間擺床鋪,父親就一直睡在躺椅上。有天清晨父親突然猝死,留下孤零零的女兒,而且帳戶存摺內只剩下一元。
雲林一位年輕的單親奶爸即將入伍,嗷嗷待哺的兩歲女娃卻沒有親友可以托附,為兼顧「國」與「家」,廖姓役男準備帶著幼女「隨父從軍」。
從上述的報導可以發現,男性單親也如女性單親一樣有其特殊境遇,然檢視目前社會福利法令,與單親家庭相關的福利救助或家庭支持政策零散分佈於「社會救助法」、「特殊境遇婦女家庭扶助條例」及因應九二一震災擬訂之「災後重建計畫工作綱領」等,對一般的單親家庭皆有法令對象適用的障礙,例如「社會救助法」,單親家庭首先必須符合低收入戶門檻方能得到經濟扶助,同時對於十八歲以下之依賴人口,也僅六歲以下兒童得申請中低收入育兒補助。「特殊境遇婦女家庭扶助條例」中,也僅部分條文關注到女性單親扶助措施內容,但規範中低收入戶方能請領,且適用對象規定「單親要件」適用於婦女,男性單親戶長是被忽略的。
五、男性單親家庭與女性單親家庭的差異經驗
(一)男性單親家庭在照顧子女及家務處理上,較易獲得親朋好友的幫助,同時擁有較多的外界資源。
(二)社會大眾對男性再婚較不會持有異議,因為男性工具性的角色裡,原本就比較欠缺自我照顧的能力,所以須有人照顧,因此男性單親家庭,父親再婚機率就比較大。女人的命運則大不同,一旦喪偶,則須自立自強,甚至在傳統觀念的影響下,為丈夫、兒女、及其家族守寡一輩子,才是貞節的表現。
(三)和前配偶的關係是男性單親家庭的難題之一。當母親沒有得到子女的監護權而與子女有較多的連繫與互動,父親會和前配偶有不斷的衝突發生。
(四)財務及工作上:男性單親家庭的財務穩定往往高於女性單親家庭,男性的收入較高且工作的彈性較大,因此,男性單親家庭較容易在工作和家庭之間獲得協調,同時較能在工作中得到滿足與安全感。女性單親家庭除了財務上的困難外,較沒有外界資源及事業強力支持,對女性單親家庭而言,金錢是一很嚴重的問題。行政院主計處(2003)調查:女性薪資大約只為男性85%。
(五)社會的眼光:
傳統「男主外,女主內」的角色劃分,父親被賦予較堅強的角色,是家庭經濟的賺取者;母親則為溫柔,充滿母愛的照養者。
六、單親家庭的困境
(一)子女教養
許多單親家長為了家庭生計的問題,常超時工作或多兼工作,以致體力負荷過重,與子女相處時間不足,加上工作、家庭兩頭奔波的結果,導致情緒緊張和壓力太大,對於子女的教養有心無力,也因與子女相處時間不足,對子女成長發展的問題缺乏了解和溝通的機會,以致疏於對子女照顧,或者對子女有過高的不合理期待,如過度的要求子女自我照顧、兼代親職或分擔家庭經濟壓力等。
此外,在單親家庭中,子女的性別角色學習及社會化過程,比起雙親家庭而言,在性別角色的學習對象、示範作用以及互動上處於相對不利的地位,尤其是對年幼的子女影響更大。單親家庭因父母角色缺位的影響,單親子女如果長期缺乏兩性性別角色的學習或父母、師長疏於輔導,常會出現一些性別角色認知或行為上的問題,如兩極化的性別角色期待(對異性的過度仇視或渴望)、兩極化的婚姻評價(過度恐懼婚姻而不婚或欲及早脫離家庭而早婚)等。
(二)經濟問題
對於剛成為單親父母親者,最現實的就是收入的減少或失去了唯一的收入。單親家庭的經濟困難,一旦情況惡化很容易變成一貧如洗。為了要支持家庭基本開銷,單親家長必須要超時工作,不但無法有足夠時間來照顧子女,而且也沒有額外的金錢花在子女的教育上。單親家庭青少年若中輟去找工作而無法完成學業,不但當時無法找到高所得的工作,未來也不可能找到高所得的工作,這種貧窮現象也將一代傳一代,衍生出更複雜的問題。
(三)親子間的心理及情緒困擾
從雙親家庭轉變為單親家庭之後的數年內,單親家長與子女都被迫必須重新適應家庭結構與生活模式的變化,親子間的相處及溝通方式也必須重新摸索,一直到新的互動型態被建立起及彼此接受。
(四)面對社會偏差負面刻板印象
比起雙親家庭而言,單親家長與子女除了前述的個人心理及情緒困擾需要面對之外,尚須面對許多社會偏差負面刻板印象。根據研究,單親家長經常或偶而的面對親戚的閒言閒語(11.1%)、鄰居經常或偶而的以異樣眼光看待(10.7%)。其他常見的社會偏差負面刻板印象包括:他(她)一定有問題才會離婚、他(她)一個人和孩子好可憐、他(她)是婚姻失敗者、他(她)一定無法給孩子好的生活照顧、單親家長的孩子容易變壞等等。由於偏差負面刻板印象的影響,單親家長承受社會許多的誤解、壓力以及不必要的同情悲憫。單親家庭子女,也常因而直接或間接的受到傷害,導致心理及人格發展過於早熟世故或憤世嫉俗,致令單親家長產生子女教養上的困擾。
七、單親父母教養子女的迷思
(一)受害者文化迷思
離婚的單親家長自覺受害於配偶,以致婚姻破裂,而淪為單親家庭,常感自陷孤苦,自怨自艾,對於過去種種的遺憾及痛苦難以忘懷,一旦有人提起或勾起不愉快的回憶,則滿腔怨恨與哀怨,過去單親事件的陰霾始終揮之不去,常自覺是一位「失敗」、「被遺棄」、「被犧牲」或「無用」的不幸之人。
(二)敵意的生活劇本
如果說單親家長的「受害者文化」是自我攻擊的迷思,那麼「敵意的生活劇本」就是對他人攻擊的迷思,尤其是單親事件中的配偶。最常見的交鋒戰場是子女的監護或探視權之爭。另一常見的敵意生活劇本是:單親家長將子女某些的行為特質或所犯的錯,任意的歸咎於前夫(妻),對於親子關係的發展而言,單親家長敵意的生活劇本是一種不智的作為。
(三)羞怯於請求協助
單親家長尋求社會福利協助的比例不高,其可能的原因除了不知道政府所提供的社會福利訊息、自覺不需要協助、覺得政府所提供之協助緩不濟急,以及不滿意政府所提供的福利協助之外,部分單親家長在尋求社會福利的協助時,羞怯於請求協助的心理障礙也是一大問題。
(四)害怕感情生活再度使自己受傷
由於多數的單親事件對於單親父母所帶來的經驗是不愉快的,因此,不少單親父母在感情生活上會採取比較謹慎保守的態度,甚至退縮、拒絕,以免再度受到傷害。
八、單親家庭的優勢條件
(一)管教單一化:家庭內只有一親,所以不會有父母管教方式及觀念不同而造成子女無所適從的困擾。
(二)親職技巧提升:單親的親職工作會遇到較多的挑戰,而這挑戰也將提供單親家庭成長與分享的機會,會變得較為堅強。
(三)便於家庭管理:在親子時間的規劃上有較多的彈性,和孩子相處的時間比較好安排。
(四)可以自我成長:儘管一開始單親父母仍有許多自我懷疑,懷疑自己是否有能力維持家庭,但多數的父母最後都能因潛能激發而渡過生活的難關,並體驗成功的感覺。
(五)增進親子關係與家庭凝聚力:當兩人感情不睦,經常有高度衝突;成為單親之後,可消除家庭的敵意、緊張,增進家庭的團結與一致性。尤其在高度衝突情況下,孩子的情緒常被忽略,孩子缺乏安全感,離婚後這些情況可以改善。
(六)增加生活經驗:單親父母如果不把自己隔離起來而願意參與同質性的社區成長團體,則可以獲得支持、活動、分享、個人成長與新的友誼關係。
九、結語
單親家庭有其必須克服的難題,從事單親家庭服務的工作者藉由了解單親家庭需求的多元性,包括親職能力的提升、子女托育與照顧、情感支持與壓力紓解、經濟與就業等,進而能適切地提供其所需要的服務,並引導運用單親的優勢力量,使單親家庭中的成員「增能」,而能走出失婚或失親的陰影,迎向美麗人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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